“商標模仿、傍名牌等現象在白酒業(yè)界尤為突出,但凡知名一點的白酒廠家或品牌,都或多或少的受到過類似侵害。”11月11日,省工商局商標分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透露,對此,工商部門已逐步加大了對白酒商標地管理力度,各知名白酒企業(yè)也競相成立企業(yè)專業(yè)商標打假部門。
“傍”上名人名牌身價倍增
“兩年至少注冊了上百個商標,獲利百萬元以上。”11月12日,成都某商標注冊代理公司工作人員向記者透露,截至目前,其已專門為川酒注冊了蜀天、蜀寨、老故知、醉群雄、秦月樓、草堂詩圣等商標,“要是被哪家名酒企業(yè)看上了,便可獲得收益不菲的轉讓費。”而容易被廠家看中的訣竅便是傍名人。
商標作為企業(yè)品牌的靈魂與符號,傍個名牌推出自己的主打產品,已成為不少投資客與白酒廠家的共同選擇。“歷史名人首當其沖。”12日,白酒營銷專家李平舉例,僅在南京,從王羲之到孫權、周瑜,從顧愷之到朱元璋、劉伯溫等歷史名人都被白酒企業(yè)搶注一空,“據我所知,注冊商標最多的名人是曹雪芹,目前已注冊多達46個。”
除此之外,記者調查發(fā)現,二三線白酒品牌在產品名稱上模仿一線白酒品牌也時有發(fā)生,如與“瀘州老窖”相似的有“瀘州老池”、“唐朝老窖”,與“茅臺”相似的有“茅臺液”,與“五糧液”相似的有“九糧液”等等,不勝枚舉。
“傍上名牌為企業(yè)迅速躥紅開辟了一條捷徑。”11日,位于邛崍的某三線酒企業(yè)營銷負責人透露,近幾年,該企業(yè)推出的產品因借助當地歷史名人效應,從之前的無牌散酒一夜之間躋身為市場價在每瓶300元左右的中高端產品,獲得巨大的品牌效應。
“名人名牌擁有巨大的市場效果,商家的趨之若鶩肯定會損害名人名牌的公眾形象和利益,但由于目前我國相關商標法律法規(guī)的不健全,從而造成了名人、名牌商標的瘋狂搶注和模仿,由此也造成了很多商標爭端。”律師黃林認為。
爭端頻發(fā)需“踩”剎車
日前,瀘州市江陽區(qū)工商局破獲一起商標模仿案件,某釀酒企業(yè)所生產的“金國牌”白酒,在包裝和裝潢上,模仿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“金瀘州”,工商部門已向該公司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,責令并監(jiān)督其消除現存商品上侵權的商品名稱、包裝和裝潢,停止虛假宣傳行為,同時處以罰款。“這只是一個普通案件,每年都會發(fā)生多起。”該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酒城瀘州擁有上百家中小白酒企業(yè),競爭的激烈使得少數白酒企業(yè)動了傍名人、名牌的歪念頭。而因為自身商標經常被模仿、盜用,不少名酒企業(yè)負責人頭疼不已。
“糾紛已經持續(xù)了好幾年,估計在短時間內也很難得到解決。”11月11日,江口醇酒業(yè)相關負責人表示,“諸葛釀”酒于2002年開始在廣東銷售,目前在當地中端白酒市場銷量位居前三,而由于公司早期對商標注冊的疏忽,為模仿者提供了機會。“但‘諸葛釀’在2006年被廣東省高級法院終審判決認定為知名商品,‘諸葛釀’是特有名稱,其包裝、裝潢也是特有,因此,模仿者明顯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。”該負責人稱。
“類似爭端將會日趨減少,國家對白酒商標申注將越來越嚴格。”11月11日,省工商局商標分局工作人員表示,工商總局已新近出臺了《含“中國”及首字為“國”字商標的審查審理標準》,規(guī)定凡是“國+商標指定商品名稱”作為商標申請,或者商標中含有“國+商標指定商品名稱”的,以其“構成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”、“缺乏顯著特征”和“具有不良影響”為由,予以駁回。這一規(guī)定,為抑制白酒企業(yè)商標注冊的“夸張”趨勢提供了鮮明導向。